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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愛~☆%$#@*~Esc~Dontalki~

--_-- !! 你們要休息-★-然後認知-☆-我就是上帝 L ------- ♂◤聖經◢♀
October 19

Faith & Believe

被某人要求要写点什么,关于新加坡和槟城之行,而且还要是图文说明的……你说我又不是编百科全书的,哪来这么多图文还配上说明阿吐舌

我一贯以来最佩服的就是那些MM,香港、巴黎、迪拜,一圈兜下来,可以如数家珍地在BLOG上记录下,去了些啥地方,吃了些啥东西,进过啥品牌的店,哪几款包或鞋子在打折,欧元多少,港币多少,折合成人民币等于打了多少折……她们总能抓到一些看起来很关键的元素,羡煞在国内伸长脖子等消息的人。

相比起来,我的旅行好像平淡许多。我只记得在婕家楼下买的酱油鸭子饭很好吃,还有槟城的蚊子很多(这个也要图文说明么?)……总得来说,我只是到那里生活两天,没什么特别轰轰烈烈的事儿。

我去新加坡是为了婕。而我去槟城,就是为了看海。

 

 

 

 

 

 

 

 

新加坡是个在花园里造了很多shopping mall的城市。干净,法制化,well-organized。但我其实很想在这些所有的形容词之前加上一个“too”。它完美得让我这样一个次完美主义者有点难以接受。

地铁上不允许吃东西喝饮料。脏的汽车轮胎不能驶上路面。不能吃口香糖。它是一个美好的地方,却让我不舒服。就像在KTV里,别人告诉你,你应该唱这样的歌,因为你的嗓音适合。可你喜欢的却是那样的歌,尽管你常常唱不好。结果,你永远都只是唱那些你唱起来好听的歌,而不是你喜欢的歌。就像在新加坡的生活,很easy却也很boring

如果不能够大声唱出自己喜欢的歌,那么唱歌还有什么意义。聚会

 

 

 

 

 

 

 

槟城相比之下,显得小而脏。其实它并没有那么脏,仔细想想应该是和上海差不多的程度。只不过因为我之前之后都在新加坡,印象里对比就比较强烈。我们坐着马来的国产车Proton在槟城绕了几个来回。从清晨到日暮,手牵手的情侣出现在每一个我们去到的地方。

老实说,槟城比新加坡更符合我对旅游的想象。新加坡和上海太像,现代化,到处是窗明几净的商店橱窗,以starbuckscoffee bean为首的毫无特色的咖啡店遍布整个城市,拎着LVladies神情冷漠,人与人的交往点到而止。

槟城不一样。时间在那里很缓慢。食物装在简陋的食器里,却意外地好吃。马来妹们都不是很善于修饰自己,可是也纯朴地很好看。在那里,你看不到太多的物欲。大家都很平静地生活着,笑容温暖。

盘山公路是观海的绝佳地点。我们的车行驶在没有护栏的窄道上,蔚蓝的海水在眼底荡漾。我摘下墨镜,欢呼雀跃地拥抱这无与伦比的一切。金色阳光,浅蓝的天空,深蓝的海,白的船,五彩的小花漫山遍野。我爱极了这毫不矫揉与造作的大自然,一如我爱疯了梵高热烈奔放的色彩。

只不过,我在等待的远不止这些。我在等待大海彻底的苏醒。

我在静静等待夜晚的到来。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海多过山。仅仅是因为海边更容易到达么?

我想起去南山的那个傍晚。漆黑一团的山里,我们坐着最后的一班缆车下山。烟雾已经慢慢散去,两旁的山峰清晰可见。没有月亮,没有灯火,风在耳边嗖嗖地过。山和海一样,白天夜里完全是两副面孔。只是山比海更沉默,更隐忍。我猜测着它们究竟这样一言不发地目送了多少来到这里的人们,又预言了多少个幸福和不幸的未来。它们的智慧高深莫测。

我听着方大同的红豆,曾经一度让我纠结的一首歌,此刻再一次击溃了我。他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在那一刻,在群山环绕的山谷里,在它们桓古不变的身躯前,“永远”看起来是那么真实,那么触手可及。如果有人告诉过我,永远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那么我会带他去坐山里的缆车。然后他就会明白,“永远”始终都存在着,只是我们不相信了而已。

 

  

 

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缺的是一个性能良好又可靠的GPS导航仪,可真正得到之后却发现让自己站在原地无所适从的其实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要去哪里。我们只知道我们要去的是一个鲜花盛开时间停止的地方,却不知道那个地方究竟在哪里。GPS可以给我们一条最佳路线,却不能告诉我们目的地在哪儿。

年轻的我们喜好变化,却又向往永恒。很多很多的结局都只是在想象中才美好,很少很少的童话到现实中依然美丽。不要说时间带走了一切,不要说世界改变了我们,那都是看似真理实则虚无的借口。事实是,我们都是软弱的;事实是,我们都耐不住寂寞;事实是,我们所向往的“永远”永远都不会属于这样的我们。

 

于是我们来到海边,于是我们登上山顶。于是我不厌其烦地在最深的黑夜寻找最无常的海,在最深的山谷仰望永恒的星空。不是为了放纵自己,不是为了逃避现实。是想要完完全全地臣服。

只有当我们彻彻底底地感受到我们在宇宙间如蝼蚁般的存在时,我们才会打心底地变得谦卑。这一刻,欲望、虚荣、偏见,都不再重要。我们终得以做回真正的自己。

 

 

在槟城漆黑的海边,我累得发不出声音。有太多的东西想要倾诉,有太多的东西想要放下。结果,却只剩下几声呜咽。

海水像伤了心的孩子,拼命地卷起黑色的浪花,扔到半空中,撞上坚硬的岩石,然后粉身碎骨。它如此歇斯底里,却让我想要亲近。面对它,就好像面对我最深的内心。

满月。我的IPOD被忘在了新加坡。我躺在冰冷的岩石上,一遍又一遍地哼着Travis的歌。So take me, don’t leave me……take me, don’t leave me……直到潮水没过寄居蟹们的洞穴,我发现我再也哭不出来。至少我原本以为我会在这一刻失声痛哭。为了这一年不曾间断的告别。飞机飞过头顶轰隆隆的声音,从没有像这一年里如此密集、如此地让我不得不闭上眼睛闭住呼吸才能不让眼泪涌出来。

想要远走高飞。与其我一个人留在原地等候,不如我们在各自不同的陌生城市一起迷路。那样会不会让我好过一点?

 

海水汹涌异常。印度尼西亚在前一天刚发生“次那米”,马来的朋友说海啸跟着会来槟城也说不定。我用力地在黑暗中寻找着地平线,夜那么黑,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那么执着地做这样一件事,直到眼睛被揉得痛了,我放弃了。即使我找到了,我终究也到不了。地平线是一个象征,你看得到,却永远到不了。干脆就像这样,什么也看不到,也就不会想要到达。

我闭上眼睛,潮水撞击岩石的声音震耳欲聋。我一直相信,真正的海有属于它自己的情感,活生生的。只是在人群嘈杂的白天,它选择不动声色地沉睡。直到夜晚,睡意笼罩整个城市的时候,它才肆意释放。夜愈深,它愈疯狂。

 

 

 

 

 

 

 

在新加坡看风声。这部电影像极了这个城市。谢幕的时候,觉得一切都很好,只是没有回味的余地。

李冰冰终于还是忍不住对周迅说出了那句点题的话,情报就这么重要么,比你的命还重要么。然后两个美丽的女人在一起抱头痛哭。我那时就在想,如果是王家卫的话,会有不同的拍法吧。更含蓄的,更缄默的,更让人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的方式。

我想起了前不久看的张国荣和梁朝伟的<Happy Together>。春光乍泄。

 

 

 

看王家卫的片子就适合在上海的黄梅季。昏黄的午后,雨水落在塑料棚上,近近远远,惆怅一下就被催生出来。然后拉上窗帘,关上灯,坐在沙发前的那块冰凉的地板上,喝一口用透明玻璃盛的白开水,打开电视。王家卫的男人们以赤裸而原始的方式出现在你的面前,他们美丽,妖娆,眼神妩媚,同时又神秘,冷酷,气质忧郁。他们不需要台词。所有的一切就在他们忧怨纠结的目光里发生了,然后结束了。

 

黎耀辉说,何保荣有一句很有杀伤力的话,“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从头来过”像个有着强大魔力的咒语,仿佛说了这句话之后,一切真的可以从头来过。那些互相留下的伤害在瞬间消失,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的只是我仰视你的虔诚目光。

人是容易被盅惑的动物,但却并不善于吸取教训。很快新的争执又会开始,新的伤害永不停止,直到,其中一方退出。黎耀辉说,他其实不希望何宝荣的伤那么快好。何宝荣受伤的日子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他为他做饭喂他吃菜,半夜起床给他买烟。他沉默着为他做一些琐碎辛苦的事,从不碰他,他却觉得幸福。

于是我再一次确信,幸福有时候真的只是一个人的事。与任何人无关,哪怕是他。也许我们的身体常常会需要一个拥抱,或者一场风急雨骤。可内心的平静,却是除了自己之外谁也给不了的。

 

 

 

当张震岳站在那个被称作世界尽头的灯塔上,画面美丽得让我不禁要用双手紧捂住嘴才不至于尖叫出来。多么华丽而悲伤的隐喻,荒凉的世界尽头,温暖的灯塔。

无数个梦中,我来到过这样的地方。有时是白雪皑皑的山顶,有时是枯木成林的悬崖。我站在那里,看着脚下的一切,试图寻找那所有的来龙去脉。然而我却只看见一片浑沌。

信念是光。我固执地守候,等待拨云见日的那一刻,会有温暖的阳光散落在我的身上,驱散我心底的寒冷。鲜绿的草长出来,悬崖变作花园;冰雪融化成清澈的溪流,在我的脚下蜿蜒。

可是我终究没等到那一刻,一次也没有。那些海市蜃楼的景象仅仅存在于我的想象中,睁开双眼,我的面前依然是满目仓夷。

我的眼泪涌上来。

 

我站在原地用尽全力地呼喊,直到风沙堵住我的喉咙,直到我的身体枯朽成骨,我只是固执地相信一切终将成真,哪怕这一切从来未曾存在过:

我要所有的春光都为我明媚

我要所有的秋叶都为我铺路

我要夏日的蝉鸣响彻苍穹

我要冬雪的寒意冻结时光……

 

最后,黎耀辉选择了离开。不是不爱了,只是不能够再去相信那个人,相信自己,相信虚无的情意,和荒唐的一切。

何宝荣租下了黎耀辉曾经住过的房子。在很深的夜,他终于失声痛哭。他后悔了么?还是将那一切原谅了?再也倒不回去的究竟是时光,还是人心……如果再次相逢,他是否依然准备着随时对他说,

“黎耀辉,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马来的朋友给我讲了一个关于faithbelieve的故事。

从前从前有个神父。他以上帝的使者自居,为上帝召集信徒,四处布道。有一天,他去了Angel Falls,世界最高的瀑布。在那里游玩的时候,他不小心失足掉了下去。原本是必死无疑的,可是长在半山腰的一根树枝救了它。神父紧紧地抓住了树枝,大声地向上帝求救,Help~Help~~他说,我还有很多的事要做,要向世人布道,让更多人以你为信仰。所以请你救救我。

过了一会,从天空传来一个沉闷的声音,那个声音说,你放开树枝,我会在下面接着你。神父听见了,一边抬头四处找,一边问,谁,你是谁?没人回应他。过了一会,神父又向天空大声求救,Help~Help~~于是,那个声音又一次响起来,它说,你放开树枝,我会在下面接着你。

你问我,结果怎么样,神父放手了么。我问你,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放手吗?

 

神父到现在还依然挂在那棵树上。如果有幸去到天使瀑布的人,可以去和他打个招呼。呵呵。

我说,我可能需要花上很多年才能彻底地理解这个故事所包含的所有寓意,或者永远也不。即使可以领悟,身体力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神父有属于他的信仰,可是他却并不相信他的信仰。这句话有点拗口,却说的是一个让我们难以启齿的事实。我们,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相信我们自己的信仰。

于是,就有了那么多半途而废的所谓坚持,于是,就有了那些依然说着爱却仍要分手的恋人。没错,他们有信念,他们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他们相信只要有爱就会有美好的未来。他们的信念都没有错,可惜的是,他们的信念并不是那么牢固。

 

每一次我被问到,觉得两个人在一起除了爱以外,不可缺少的还有什么。我总是回答,默契。可是,所谓的默契又是指什么呢?是“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在想什么”的心意相通,还是“没有你我就活不下去”的决心?

选择了一个信念就像是走钢丝,只有一条路,通向一个终点。固执地坚持着自己信念的人,把这条钢索架在了悬崖上,要么向前,要么坠落。所以,他们往往能走到最后,修成正果。而大多数人,有属于自己的钢索,却只是在离地不到一米的地方。风吹草动,稍有摇晃,我们就轻易地放弃了,选择了一条看上去更安全更容易走的路。结果,我们只是成为了一个又一个天使瀑布的神父。有所谓的信念,没相信的勇气。

我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信念,而是执念。就像,两个人在一起最需要的默契,也许只不过是要一起走到最后的执念。

 

 

星期五的下午,槟城的穆斯林们带着全家人,开着破破的车子,在沿海的公路上不急不缓地移动。那里有许许多多不同的寺庙,佛教的,印度教,伊斯兰教的,基督教的,大大小小,山上城里。

我在一个印度的寺庙里看到全身裹着布的女人,和她的丈夫孩子们一起到庙里祷告。他们在冰凉的地砖上赤着脚,默默地祈祷,虔诚地许愿,然后双手接过神职人员递来的食物和水,各自吞下。越是简单的仪式,越是让人感到它强大的力量。没有犹豫,没有质疑,无条件地相信。

 

 

 

 

 

站在新加坡号称亚洲最高的摩天轮上,我依然看不见散落天涯的你们。

前程的表走得准吗?

小射手的指甲刀还好用吗?

美丽的百合还依旧盛开着么?

 

我想念你们,不分日夜。

 

 

 

May 28

一个人的肖邦

 
终于来到了杰伦的演唱会,虽然隔着数不清的黑色的脑袋,虽然现场的音响是那么暴燥地叫嚣着,可我依然能听到我的心跳“扑嗵扑嗵”剧烈地跳着,仿佛随时都准备着从我的喉咙里笔直地跳出来。杰伦一如既往潇洒地摆弄着他的双截棍,他的目光扫到哪里就会引起一阵尖叫。正当我觉得快要晕眩的时候,全场的灯突然熄灭了,整个体育馆几乎在同一时间像被摁了静音般失去了声响。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然后又像是被指挥了似的一齐发出长长的叹息。好美~从来没看见过的银河,此刻就在我的眼前,那么真切。紧接着,一面巨大的屏幕从空中缓缓下降,杰伦穿着剪裁精致的黑色礼服出现在画面中。他的面前是一架十九世纪的普勒耶尔钢琴,黑色的漆面在月色下散发出高贵的光芒。
忽然间,人群一阵骚动,一束追光灯直直地朝我这里的方向打来。就像个魔术般的,杰伦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穿着魔术师喜欢的黑色礼服,带着帽子,手里还有一根红白条纹的短棍。他说,你是今晚的特别嘉宾,所以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你愿意吗?还没等我回答,追光灯便随着杰伦又一次消失了。又是一阵骚动,我有点不知所措,拼命地回想刚才杰伦的出现和他留下的话。我轻轻地在心里说,我愿意。
刹那间,钢琴声梦幻般的响起。我闭上眼睛,仔细地聆听着。是《夜曲》,钢琴版的夜曲。所有的人都轻轻地哼唱起来:
……
为你弹奏萧邦的夜曲
纪念我死去的爱情
跟夜风一样的声音
心碎得很好听
手在键盘敲钢琴
我给的思念很小心
你埋葬的地方叫幽冥
 
 
 
我睁开眼睛,紧接着用手紧紧地捂住了嘴。弹奏着钢琴的不是杰伦,而是肖邦!弗里德里克·弗朗索瓦·肖邦!
我几乎一眼就认出了他。纤细、苍白,像女孩子一般的蓝色眼珠,和金黄色的头发。他穿着紧身合体的黑色礼服,样式细致考究,熨烫得一丝不苟,繁复花边的白色衬衣领子包裹着他细长白晰的脖子,剪裁得体的黑色长裤把他修长笔直的腿修饰得让人心动。他是那么优雅和高贵啊,虽然他看上去随时都会倒下去一般虚弱。
他正在为他社交圈的朋友们即兴演奏着一首马祖卡。他纤细的指间暴发出能够摧毁一切的力量,他的马祖卡和之前世上存在的任何一首都完全不同。所有的人都被震住了,虽然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肖邦的即兴演奏,可每一次还是依然被他才华横溢的天赋所震惊。
 
天,我这是在哪里?巴黎?而且还是十九世纪的巴黎?
而在我的面前都坐着谁?李斯特,门德尔松,柏辽兹,瓦格纳,巴尔扎克,维克多·雨果,弗朗肖姆,德拉克洛瓦……那些被印在初中音乐课本上的面孔,和我面对面坐着。我睁大眼睛,像在观看一部立体电影,所有的演员都那么投入地生活在导演预先设下的剧情中。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并不是在我眼前的这些人,而是这些人竟然出现在了同一个时空中这个事实。那种震惊就好比2010年的奥斯卡典礼时,你突然发现奥黛莉·赫本、费雯丽、英格丽·褒曼、格蕾丝·凯莉、凯瑟琳·泽塔·琼斯、安吉丽娜·朱莉出现在了同一个舞台上……
我使劲了回想了高中历史课的某个章节……是的,他们确实生活在同一个年代,彼此认识并成为了朋友。他们仿佛为了实现某个约定一般,匪夷所思地从欧洲的各个角落汇聚到巴黎。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天赋异秉,每一个都足以撑起一个时代的荣耀,可是他们偏偏选择在同一时间来到这个被称为人世的地方,邂逅彼此立下誓约,此生结伴而行殊途同归。于是,那个时代在历史上闪耀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在未来的很多很多个世纪,都不再有那样空前绝后的场面。一个广场,十几个天才。
 
他们每一夜都会举行像今天这样的露天音乐会,轮流着进行绝世的即兴表演。肖邦结束了旋律欢快的马祖卡后,立刻模仿了李斯特的演奏,引起观众席一阵轰笑。李斯特也大笑着放下了手里的葡萄酒,站起身来。他大步流星地走到肖邦的钢琴边,注视着肖邦的后脑勺,而肖邦依然在不紧不慢地耍着他所戏称的李斯特拿手的键盘魔术。观众席里的王子公主们屏住了呼吸看着他们,想知道李斯特会以怎样的方式回击肖邦的“无礼”。
李斯特慢慢地转过身,向观众席鞠了个躬,接着在肖邦的旁边坐下,和着原先的旋律弹了起来。
~地~神~哪~我又感到一阵晕眩。
天哪,肖邦和李斯特坐在同一架钢琴前面哎!肖邦和李斯特在四手联弹!这……这就是所谓的神和神的对决吧。刹那间,刀光剑影,飞沙走石,群星失色,天地无光。所有人都再一次被带到了星空之上,宇宙之外。一段动听的音乐,就如同一场甜蜜的邂逅。在不经意间到来,在毫无防备中沉沦。
 
 
 
人群散了。只剩下星空。他默默地坐在他最心爱的钢琴前,用手指敲出最后一个清脆的回响。他起身,带上他一尘不染的白手套,一个人沿着空旷的小巷踱回他在大街另一头的公寓。我一步不落地跟在他的身后,又小心谨慎地和他保持着距离,就好像生怕他看见我一样。
他开始崩溃了,就在回家的路上,他很努力地去抑制身体里的那个怪物,可是却只是徒劳。他开始猛烈地咳嗽,像是要把他的灵魂一起吐出身体般地。他不得不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重新站稳继续往前走。他英俊的脸因痛苦而扭在一起,他湖水般的眼睛失去了光泽。他的身体疲惫极了,他的内心恐惧极了。我想,他一定是想起了S女士,他生命里最重要的那个女人。多少个这样的夜晚,他们厮守在一起。弹琴,写作,招待他们的朋友,做爱。黑魆魆的巷子像诡异的时空隧道,往前看是看不见的未来,往后看是看不清的过去。他试图忘了一切的一切,然而在这一刻,他还是清楚地记起了她的名字。
乔治·桑。
 
她是他的爱人,他的母亲。他是她的情人,她的孩子。
他们在一起整整十年,在他仅仅39年的生命里,这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啊。在这十年里,他幸福么?他快乐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为何结局这样狼狈?
她几乎是将他扫地出门,而他走得也是那么决绝,头也不回地。只是因为一个误会,一个看起来荒谬至极的误会,一个彼此都没有试图去解释的误会,于是,十年就像点燃的火柴棒,华丽丽地燃烧,最后只留下一小撮焦黑扭曲的残骸。
我想他还是爱她的,虽然他一再地通过帮助她的那个与男人私奔的女儿而与她作对,可同时他依然暗地通过两人过去的朋友打听她的消息。他想要见她,又害怕见到她。他像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幼稚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再回头敲响那扇熟悉的门。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他等到了那一天。他们在分开十个月后的第一次见面,也是他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一天他们不约而同地去拜访了他们的一位朋友,她到达的时候,他正要离开。他们在一楼的门厅遇上,她穿着他熟悉的高领衬衫白色长裤,披着编织细腻的浅蓝色短外套,上面装饰的是他最喜欢的天竺薄荷的图案。她用带着白色镂空花纹的手套推开了沉重的门,他和朋友说着话沿着楼梯从二楼走下来。她听到了她牵肠挂肚日思夜想的声音,条件反射地抬起了头;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一抹他魂牵梦萦的颜色,他的鼻子嗅到一丝似曾相识的女人香,他循着这香味望去。终于,在三百个山水相隔的日日夜夜之后,他们得以再一次四目相对。
是谁的歌唱着,一天一万年。而他和她却觉得,这一秒有整整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曾经的似水年华,弹指间灰飞烟灭。蓦然回首,那个心心念念要白头偕老的人,竟然已经站到比陌生人还要遥远的地方。再没有缠绵的拥抱,只能远远地凝望。心乱如麻四个字远远不足以形容此时此刻心里的纠结,恨不能将所有的思念化作炽热的眼神向对方投掷过去。
 
后来,他死了,再后来,她活了很久。在她白发苍苍的时候,她拿起笔,用控制不住颤抖的手写道,“在那一刻,我随时准备奔向他的身边。”
 
他走下楼,他彬彬有礼地告诉她,她的女儿刚刚诞下一个婴孩。他没有给她交谈的机会,甚至在她开口说谢谢之前,他已经让门房先生打开了门。他低下了头,优雅地鞠躬,像对任何一个尊贵的妇人一样。他转过身,走向奥尔良广场。她看着他的背影,大雨落在她曾经鲜花盛开的心房,一瞬间世界潮湿得让人窒息。
 
诗人北岛说,世界小得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他挣扎着回到了家。他就坐在我的面前,坐在他的普勒耶尔钢琴面前。他看上去和一个已死的人没太大的差别。他眼睛里原来白色的地方已经被因咳嗽而涌上来的鲜血染得通红,他的皮肤苍白得像出没在十八世纪的吸血鬼,他的头发因为愤怒而竖了起来。他受够了,可他依然要继续创作。是的,他有着非同一般的惊人的执行力。
从七岁,他创作的两支波洛涅兹开始,他就以惊人的执行力把他非凡的才能用音乐符号的形式留给这个平淡无趣的世界。他从没有中断过,无论是感情的起伏,还是健康状态的变化,都不曾成功地阻拦过他在音乐创作上的步伐。他的执行力几乎是与身俱来的一种天赋,从没人要求过他。
他像一个专门为了留下不朽的传世名作而被上帝派到凡间的天使,所以他短暂的生命里除了创作还是创作。他活着的时候,发表了一些音乐,用以维持他奢华的生活,和赢得世界的赞誉。他离开了以后,不断地有他未发表的音乐被发现并公诸于世。然而,还有更多的杰作,被留在了他每晚在沙龙的即兴演奏上,还有更多的手稿,被他临走前一起焚烧了带回了天堂。即使不是全部,也足以让所有的后来者都望其项背了。
 
但此时此刻,他是怎么了。他像失去了北斗星而回不了家的牧童,他的恐惧爬满了他迷人的脸庞。他从很早以前开始就迷恋着死亡,所以这一刻,他没有半分对死亡的畏惧。他害怕的恰恰是无法死去。钢琴发出最后的悲鸣,时而像落入漆黑的深潭般寒冷,时而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焚烧而死般炽热难堪。一阵阵的哀鸣在手指和键盘的舞蹈中盘旋着,如果说快乐是快乐的方式有很多种,那么悲伤是因为唯有悲伤的那件事无法被取代。
我不知什么时候已泪流满面。他感觉到了我的存在,他用他的钢琴告诉我,厌倦是对他最残忍的折磨。
 
这是我所听到过的最美丽也最悲伤的音乐,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
我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幽灵,追着他的音乐而穿越时空来虔诚膜拜。
 
 
他倒在了我的面前。钢琴的键盘被他震出不那么悦耳的回声。我忘了我还是幽灵的身份,刚想过去扶他,前厅的门都突然被打开了,一连串的人仿佛被事先告知般地冲了进来。他们将他抬到了床上,他没有做任何抵抗地任由他们摆布。他们跪拜在他的床前开始哭泣,一个叫作约洛维奇神甫握起他的手为他做最后的仪式。
一切都和谐得那么诡异。死亡的气息如雾一般从潮湿的墙壁隙缝里、高高低低的药罐子里、掉落在地上还未写完的乐谱里,悄无声息地钻了出来,吞没了整个房间。这是他所迷恋的味道。他猛烈地咳嗽,大口地吸气,巴不得赶紧把所有的死亡都吸入体内。他感到越来越放松,仿佛他的一生就只是为了迎接这一时刻的到来。
钟声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他坐起来整理了他刚刚被弄皱的衣服。他有严重的洁癖,不能忍受一点点的不干净和不整洁,任何微小的瑕疵都会刺激到他脆弱的神经,让他毫不迟疑地从人群中消失。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遇见的肖邦,都如同画像里走出来的人物一般。而此刻,他要去见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他尤其不希望自己有任何不体面的地方。
他离开了他的肉体,走向一扇由柔和的白光形成的门。他回过头,向我——这个房间里似乎唯一看得见他的灵魂——挥了挥手。他的眼里没有丝毫的眷恋,没有执念,只剩虚无。他是优柔寡断的双鱼座,可只有这一刻,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他转身进入,迅速消失在门背后的黑暗中,星星点点的光斑随之变暗模糊成光晕,最后消失。几乎在同一时间,我看见扶在墙角的一幅画像突然一分为二。
 
那是肖邦和乔治·桑的画像。
画像中是摆满百合花的客厅。风吹帘动。肖邦坐在钢琴旁安静地弹着他的小夜曲,而站在他身后的乔治·桑则像一株在深夜里幽幽发光的兰花。他们一个纤细,一个奔放。他弹琴,他创作,他愤怒,他歇斯底里;她写作,她倾诉,她坚强,她无所畏惧。他最最害怕的是大众对他的挑剔,而她最最无视的是世俗对她的责备。他们就像一对失散在宇宙间的珏,相遇的那个瞬间,已知彼此契合。
这是一幅未完成的画像,未完成的原因则是画里的那个人原因不明的拒绝。他秀美的脸庞被定格在黑白的素描中,伊人的身姿温柔地陪伴着他。后来,画像被一分为二,而他们也被彻底地永远地分开了。右边的他被囚禁在了巴黎的卢浮宫,而左边的她则被带往了遥远的哥本哈根。
 
很多东西,即使我们能坚持到把它带进坟墓里,也终不能坚持到把它带进生命的轮回中去。
 
身后的的三角钢琴再一次响起叮叮当当的声音。我回过头,不知什么时候,人群已散去,房间里只剩我孤零零一人。钢琴的键盘飞速地跳着舞,弹奏起旋律熟悉的悲伤歌曲。我隐隐地又听到了杰伦的声音,他唱道:
……
或许命运的签 只让我们遇见
只让我们相恋 这一季的秋天
……
 
 
 
我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初夏的午后,风吹在脸上有一丝痒痒的慵懒。三两只小麻雀在窗台上和着CD机里JAY的歌跳着快乐的圆舞曲,从象山买回来的戴着眼镜和红帽子的小乌龟贴着我的鼻子呆呆地看着我。我伸了个满足的懒腰,却不小心把枕头边的书碰落了掉到地上。
原来被我定格在某一页的书哗啦啦地翻动了几下,合了起来。书的封面上写着:
《肖邦在巴黎》。
 

 

February 07

Believe in Love(轶轩篇)

 

 

 

 

一一,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

 

 

多伦多的天空又布满了灰色的云,我感到自己的眼皮逐渐地不听使唤,就这样耷拉下来,遮蔽了整个世界。然后,我看见了你。不是二十岁被我牵着手的你,而是六岁时脸还红得像个苹果的你。那是你的生日,你说你想你的爸爸。

我想,我就是从那句话开始喜欢上你的吧。因为那是一句我一直想说,却从来不敢说的话。

 

一一,我一直幻想,假如我可以活到四十岁,那么我就要娶你。我要花二十年的时间和你一起踩过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给你最美丽的花最浪漫的雨最甜美的爱情。然后我会离开,让我们已经成人的孩子给你最平静的生活。可是直到这一刻,我的幻想终于即将破灭。我清楚地感觉到我的灵魂已经按捺不住它想要解脱的愿望,拼命地想要从我这副行将枯萎的身子里逃出去。

 

我嘲笑它,我说,你就这么一刻也不能忍受了么?毕竟也一起相处了二十年哪。

小灵魂活动了一下它的小胳膊,不屑一顾地看了一眼这将死未死的躯壳,说,不能忍受,它实在是太过于沉重了,我早就不堪重负。

我象征性地动了动手指,把灵魂拽回我的身体,我警告它,没有我的允许你还不能离开。

小灵魂楞了一楞,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我,它问,你的允许?我不就是你,你不就是我嘛。

我对它笑笑,我说,不,你是你,我是我。你是前世的我,来世的我,生生世世的我,却唯独不是我。

小灵魂又转了一下它的小眼珠和小脖子,它摇摇头,表示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没关系,我又尝试着动了一下手指,可是已经完全不行了。

 

 

一一,我从来都不会去想什么来世。不是我不相信来世的存在,我只是不能够相信我自己,是否在下一世还能这样喜欢你,我是不是还会这样固执地坚持着,一直到死去。如果,来世我健康而长寿,依然长得这么讨人喜欢,而且仍旧比罗圣峰先认识你,那么,我会不会因为拥有了太多,却反而看不清最珍贵的东西?那样的我也许早就和你在一起了,但又也许,我们像所有分手的恋人一样,早就形同陌路。这才是我最担心的。

所以,一一,我从来都不会去想什么来世。一场真爱就如同一场生死,我输了今生,就不会想要来世。

 

  

一一,这一刻你在做些什么呢?
吃早饭,吃午饭,还是吃晚饭?对不起,我已经很久没有思考过关于时间这个概念了,在我灰烬般的生命里,它曾经扮演着那么重要的角色,如今却不值一提地卑微,它将再也不能左右我。那滴滴答答的声音曾经让我迷失方向,现在它们却将所有的道路都铺展在我面前。未来的,现在的,过去的。那些经纬分明的十字路口上,是一个个犹豫不决的我。
有些人、有些事,不思量,自难忘。
 
那所有的一切现在想来都是那样可笑。我以为我可以骗过所有的人,包括你.然而,结果却发现这巨大的谎言只是包裹住了我自己.
我以为只要做一个安静的旁观者,我就能够得以坦然地站在你身边;我以为只要你不知道这最后的结局,我的痛苦就会减少分毫;我以为我伤害了你的话,你就会恨我;我以为即使你不会恨我,你也会努力地忘记我.可是我没想到,我以为的那些事情统统都不是那个样子.
我看到你给我的所有留言,我的手机上,我的邮箱里,都是你微笑的句子.一一,你都不怪我么,我说的那些绝断的话,你都忘了么?你就这么原谅我了么,这可真让我不甘心哪.我孤注一掷的决定,在你眼里仿佛轻得没有份量。可是,那也只是让我更不甘心而已。
 
身体仿佛又轻了一点,我听到妈妈的啜泣声.我很想抚摸她的头,对她说,你别这样.我想看到她的笑容,就像她年轻时照片上的那样.她已经多久没有那样笑过了?我都记不清了.一一,我就是想看看你的笑容,你的无拘无束的笑容,你的无边无际的快乐.你的笑容可以轻易地让我忘掉我危机四伏的世界,和我支离破碎的梦想.所以,请你原谅我的懦弱.我怕的不是会看到你的眼泪,而是怕再也见不到你的笑容.
 
可我终究是后悔了,所以我才寄了那张明信片给你.我不知道我在企盼些什么,我只知道那张明信片上连回邮的地址也没写.一一,我是不是很坏.我明知道你早就原谅了我,却还故意写了那些无关紧要的真相给你.你一定会很懊悔吧,为当初对我说的那些话。你的眉头皱一皱,我就知道你又在烦恼什么.但一一,我就是要让你相信,我还是你心里认识的那个我,然后你才会相信,我在这里真的过得很好.

 

妈妈的哭声突然间小了,我又被戴上了那个该死的氧气罩.它让我没有办法大声说话.可是一一,我还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对你说,你听得到到吗?
 
你还记不记得,那天你对我说,我不配叫你一一。那句话,是否在某一刻让你很痛不欲生了?因为那不是我认识的你说得出来的句子。在那一刻,我知道自己已经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尽管那错误是在我的预料之中。原谅我的天真,以为用暴力可以摆平暴力,所以也能用伤痛治愈伤痛。可事实上,暴力却只是引发更多的暴力而已。也许真的只有爱才能摆平一切吧,谁知道呢,但至少可以肯定不是暴力。
  
你说,你像被放飞的风筝,见识了精彩的世界,也经历了狂风和暴雨。从前你一直都固执地认为,是自己的意志决定了要去的地方。你乘着风一路向北,你追逐漂泊不定的浮云,你和缓慢上升色彩鲜艳的气球玩耍,你爱上了那只总是以一种孤单的姿态飞翔着的灰鸽子。你追着它奋力飞翔,不顾一切地甩开曾经在地面的温暖记忆,坚信海的那一头会有个梦幻的国度,就像你曾经告诉我的,你相信川端康成的那段描述,在黑而长的隧道那头,是个雪国。然而,直到在你坠落的那一刻,你才发现,原来自己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都是因为远方有一双温暖的手始终牵挂着自己。
 
没有根的自由,只是一种放逐而已。
 
 
你写了邮件给我,说你开始怀疑你过去的二十年是否真实,还是有人帮你植入了本不属于你的记忆。那些名字是那么熟悉,仿佛唤一声就会有人答应,可你跑遍了所有记忆里出现的角落,却怎么也找不着那些记忆里存在过的人,连他们的容貌想起来都不像是真的。你问我,你该怎么样用这样的记忆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我是一个充满矛盾又缺乏勇气的人。回想起来,我总是在该做决断的时候没有做决断,而在不得不做决断的时候做了错误的决断。
我不该喜欢你,却喜欢了你,我应该告诉你,却没有告诉你;我不该把你轻易地让给罗圣峰,我却在那个时候逃走了,我应该在你最难过的时候回到你身边,我却没有回来;我不该在知道结局之后,依然想要牵住你的手,我应该在离开的时候告诉你所有的真相,我却没有勇气;我不该在生命最后的时间里让你离我这么远,可是我偏偏躲在了一个你找不着的地方,而这一刻,我应该正在你身旁安慰你、逗你笑、给你带去五颜六色的糖果,可是我却没有。并且,我再也不能了。
 
我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从我的眼角溢出来。
我曾经无数次在脑海中彩排过我死去时的心情。有一点遗憾,有一点留恋,有一点解脱的痛快,以及很多的坦然。那种坦然不是因为问心无愧,而是对死亡的先知带来的觉悟。
但此刻,我竟然感觉不到任何的痛快。死亡竟然不能让我感觉到痛快,一一。我甚至有一点的心虚,隐约觉得我的离开还未得到谁的允许。

 

 

 

 

一一,你还记不记得那年我们三个人一起在黄山的顶上看日出。破晓前的夜是黑得那么彻底。你在罗圣峰的肩头沉沉地睡去,我却在漆黑中不断地思考着。我的宿命,你的人生,我们的过去,以及,你们的未来。我试着用一个平凡的人的触觉去感受这个世界。山上草木的枯荣,天空云朵的无常,还有即将到来的黑夜白昼的交替。我用尽了全力,却依然不能感受到这其中的理所当然。
一切都是这样艰难的轮回。草长了草绿了草黄了草枯了草化作了灰散在土里,土里的灰变成种子和养分,于是草又长了。河流蒸发了成为水滴聚在空中变成云,风来了吹散了水滴,云散了起了变化,变厚了撞在一起又散作了水滴掉下来化成河流。耗尽心力却依然不可改变的生命轨迹,难道就是我们诞生的全部意义么?美人鱼失去了她最美丽的声音,却连爱情都没能留下。只有泡沫,在清晨的阳光下,华丽而忧伤。
 
我想,黑夜是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轻易地陷入某种绝望不能自拔,可破晓的光明却有另一种能力让人在不知不觉间充满勇气。就是那天早晨,我决定要离开你到加拿大专心治疗。即使是现在,我依然无法用言语来描述那一刻内心深处的微妙变化。我只记得,我清楚地在海拔一千多米的山顶和云层之上,听到了那个男人绝望却固执的歌声。他唱道,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开空开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终于准备好了。我决定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就像当初决定离开你一样。但不同的是,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手。
这么长久的岁月里,我都在反复地练习着同一种心情,就是如何在一个没有你的世界里了无牵挂地离开。我逼迫自己学会放手和遗忘。那是一种毫无快乐可言的生活,度过的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只是挣扎和煎熬。我一直以为,在充满对你的思念里离开会是一件痛苦而让人不甘心的事。可是我错了。
 
也许我们太害怕受到伤害,所以我们的信仰才脆弱得不堪一击吧。有时候,固执一点反而会比较快乐。所以这一次,我要带着所有关于你的回忆,带着可以把这二十年的时光塞得满满的爱,依依不舍地离开。
一一,我要带着不想离开你的心情离开。

 

 

知觉越来越模糊了,我已经听不到妈妈的啜泣声。可意识却仿佛更加清晰,那些原本藏匿在角落里如灰尘般的记忆都鲜活起来。身体渐渐离开了地面,越飘越高,就像小时候常常做的梦境,化身为天使飞翔在城市的上空。
我看到一个男孩子和一个女孩子在空中一个透明的小房子里,女孩说,如果我喜欢你,你怎么办。男孩像是睡着了,双眼紧闭,沉默不语。他穿着圆领T恤的脖子上露出一段红色的细绳,以一个奇怪的方式系在一起。我知道那种系法,那个看似简单的结叫作“同心永结”。男孩并没有睡着,他只是不想回答,或者说他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问题,这只是一个假设。
 
我继续向前飞。在一个公园上空,我被一片措手不及的气球绊住了翅膀。蓝色的、粉红色的、冰蓝的……它们成群结队地把我包围了,纠结着,一如它们所承载的记忆。我看到刚刚那个假装睡着的男孩子在不远的地方,寂寞地笑着。他究竟是要那个放气球的女孩子忘记那些记忆里的故事,还是想起它们。可气球里的人却不是他和她。男孩子在一个桔子色的气球上写下了几个字后,转身离开。他的背后隐隐现出泛着光芒的白色翅膀,他是谁的守护天使,而谁又是他的守护天使。

 

我随着气球的上升来到了云的上端。这里美极了,无边无际的蔚蓝色包围着我,脚下是干净柔软的云,没有喧闹,没有烦恼。我无数次乞求上帝,让我离开了人世之后可以来到这样一个地方作为补偿,这样的愿望竟然成真了,可我却又觉得寂寞了。一架飞机迎面开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跳了上去。因为我又看见了他。
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离开她。他带着他一个人的爱情和他不能说的秘密,独自去往海的另一头。我坐在他的身边,看着他默默流泪,心里莫名地也跟着悲伤起来,一抽一抽地疼。泪水打在他米色的卡其裤上,氲开来变成深棕色的奇怪图案,像个难看的胎记。他手边摊开的本子上写满了同一个词,“再见”。就像莉香留在车站尽头的白手帕一样,“再见,完治”,因为说不出口所以写下来,因为根本就不想说再见所以写下来,因为连最后的分别都是一个人去完成,所以只能把“再见”写下来,写给未能来送行的人,也写给自己。

 

 

眼前的画面突然消失了,我又回到了充满气味的病房里。妈妈已经哭倒在爸爸的怀里,她的肩膀激烈地颤动着,为我日夜奔波日渐消瘦的身体,此刻看上去更加地憔悴。手上的输液管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拔去了,手臂也得以有了片刻自由活动的时间。我摸索着从领口拽出我的护身玉佩,放在胸口。我用我干涸的嗓音说,带我回去。
爸爸的眼眶在那一瞬间红透了。我想,我真牛,连我爸那么一战斗不止红旗不倒的老顽固都被我弄哭了,我可真是全世界最牛的儿子了。老爸给足了我面子,猛地点了点头。他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我想我可以放心地把这事儿交给他。
妈妈用她肿得跟核桃一样大的眼睛看着我,让我突然觉得特对不起她。我不想就这么离开的,可是,我有生的愿望,却没有生的权利。我说,我还没死呢,你别这么急着哭丧行不。妈妈的嘴角向上弯了弯,眼泪却又跟着大颗地涌了出来。我说,爸,妈,我这辈子真的很开心成为你们的孩子,如果有来世,请一定也让我再做你们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们能不能笑一笑,让我记住你们快乐的模样,来世我就照着这个样子来寻找你们。
妈妈早就泣不成声。她用她干瘦细长的手指狠命地擦去不断滑落的泪水,和爸爸一起努力地让我看到他们最幸福快乐的模样。他们的笑容被定格在了我的视网膜上,从彩色变成灰白,记忆像海啸一般淹没了我的思考。眼睛再次合上。
 
 
我回到了天空。这里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的归宿。
我又一次看到了那个男孩子,穿着纯白的T恤和初中生的制服,安静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夕阳金黄色的光透过玻璃照进来,反射在课桌上竟也眩目得能让人睁不开眼睛。教室的另一头,那个女孩子刚刚挨了隔壁班女生的一个耳光,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回自己的位子,继续写作业。男孩子坐在她的身后一言不发,仿佛刚才那个事故的原因和他完全无关。过了没多久,女孩子还是忍不住爆发了,回过头瞪着他,却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和她对视了一会,别过头去,他说,一一,差不多该回家了。
他们像过去的每一天一样,一前一后地走着,前后也就相差一个肩膀的距离。她说,我前世一定是欠你来着。他偷偷地笑,并不让她发现。她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他问,干嘛。她说,你不会其实是暗恋我吧。男孩面不改色地回答道,我又不是眼睛瞎了脑子残了天下女人死绝了,犯得着这么折腾自己嘛。女孩生气了,嘟着嘴大踏步地走了。
男孩子站在原地,目送她的离开。他的眼睛里闪过那么一秒钟的悲伤、矛盾和挣扎,随即恢复了平静。他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去。
 
我折下闪电在云上画下他的模样。是一只向往天空却被关在笼子里的小鸟,笼子的门并没有关上,可小鸟却始终只是在笼子里扑腾着,隔着笼子看着天空。束缚小鸟的不是笼子,而是小鸟的心。
 
天倏地暗下来,四周变得不那么让人心旷神怡了。我寻着光亮的地方飞过去,看见两个在除夕夜放烟花的孩子。女孩子甚是喜悦地看着这粲目的美景,烟花孤注一掷地往天空的方向跃去,在最高处盛开,所有的人都一同抬头仰望它的美丽。它像一个真实的梦,带着人们心底深处渴望的那种绚烂,轰轰烈烈地盛放,随即消失地不留痕迹。
哪怕只有一秒可以那样美丽也好啊,哪怕只有一次能够如愿以偿也就知足了。女孩子心里憧憬着,她的缘分,男孩子心里叹息着,他的宿命。
 
 
            
 
 
我们一刻不停地追寻着我们要的美丽和幸福,我们以为幸福的模样就应该像烟花那般五彩缤纷让人陶醉。烟花的美丽是那样虚幻和遥不可及,它的存在仿佛只是为了印证现实的苍白和无奈。它是一种象征,只要朝着目标勇往直前,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朵。然而,每一个奋不顾身的人,真的都能获得真爱么?而每一颗孤注一掷的心,真的都能找到幸福么?
我们争取,我们隐忍,我们等待,我们放弃。我们在和自己较量的过程中,我们在找寻幸福的旅途中,迷惘过,犹豫过,跌倒过,受伤过,我们一度以为自己也许永远也走不到终点,转身却又找不到回去的路,我们也曾经以为走到了终点找到了幸福,正欢欣雀跃的时候却发现天亮了梦醒了。
那是一条何其艰辛曲折的路啊,我们竟也这样磕磕碰碰地一路走下来了,可是,
一一,幸福的终点究竟在哪呢?

  

 

我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你。你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快乐还是悲伤,是不是还钟爱纯色的T恤和你那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有点下雨了,冬天的雨透着寒意仿佛催人快快回家。一一,你是不是在哪里淋着雨,你说雨水让你和这个世界融为一体。我去了你家,伯母还是一个人在家看着连续剧,她是个可爱的小老太,你说你的愿望就是等她老了你就生个孩子继续折腾她,呵呵。我也去了我们常去的天桥找你,站在那里仍然能让我感到内心的平静,可没有你在身边,这平静也是落寞。我还去了学校后门的那家面店,你想罗圣峰的时候总是会跑去那里一个人默默地吃面。我又见到了那个充满营销热情的老板娘,她像从前一样招呼着每一对去她的店里吃面的小恋人,但没有你。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你。
 
你在学校的自修教室里写着给安琦的信。你坐在倒数第二排的位置上,偌大的教室竟然只有你一个人。我在你的身后坐下,就像曾经一前一后的我们。这一刻,我们是这样得近,却又是那么得远。我看得到你的容颜,你却听不见我的声音。我现在是这样懊悔,那四年的时光里,我竟然那样刻意地和你保持着距离。而现在,我再也不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们深深地爱,也沉沉地被爱,我们都坚信有一天爱和被爱会化作相爱,而相爱则会带来幸福。这听起来就像是每一个童话故事的结尾,而王子公主们后来都幸福快乐么?我看着不停用笔倾诉的你,很想知道你心里是否早已有了答案。
 
你打了个哈欠,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教室里只剩下你均匀的呼吸声,和雨水打在窗户上细碎的声响。你的侧脸是那么熟悉,眉毛、鼻子、浅色的唇和泛着红色的面颊。刹那间,一股莫名却温暖的感觉包围了我,那是一种难以言状的喜悦和感动。它让我清楚地记起了过去的二十年我们在一起的所有时光,它让我忽然觉得所有经历的过往都是那么充满了意义。那些曾经让我后悔、让我悲伤的事情,这一刻都变得无足轻重了。因为你,一切都是那么值得。因为你,所有的快乐、隐忍、疼痛、无奈,都成为值得回忆和珍惜的东西。仅仅是注视着你已让我感到如此满足,仅仅是爱着一个人的心情已是如此幸福。
 
一一,你找到幸福的终点了么?
无论何时,当你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在原地等你。也许那里什么风景也没有,可至少那里有我们的信仰。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黑夜就会过去……你还记不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这是我对你一生的承诺。
 
也许,爱情的起点就是幸福的终点吧。To be continued...

 

 

 

 

 

两个世界

 

伤感故事 谁真的爱听

特别那是你 怎么忍心

 

Oh memory 多年不停逃避

对你的感情 一直累积

Hey my dear my friend

请给我你的笑脸

两个不同世界 要走一遍 路有多远

 

Goodbye my wonderful world

一句再见都没留

是我怕你泪流 还是我说不出口

Goodbye my wonderful world

爱得最深的朋友

最需要我的那时候 却走到了尽头

 

 

 

December 20

Those People on My Way

 

有一些人,我们认识了很久却还是陌生,而另一些人,我们不认识却很熟悉。

---题记

 

 

很早以前就想给这些人写文了,可总是觉得心里累积的感情还不够沉不够细致。而实际上,他们本都是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又如何谈得上什么感情呢。可却偏偏在某些时候,会清楚地记起他们的面孔,一个接着一个,像久未谋面的朋友。特别是在搬了新的office,换了另一条截然不同的线路之后,忽然,深深深深地怀念起他们。

 

 

一个女生

 

当我一个人坐在某辆不是十分拥挤的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时,都会有一个很无聊的癖好,就是通过观察某个乘客穿的鞋子来猜测他的装扮。比如一个穿阿达变装球鞋的男人,他常常是穿着一条不是很贴身的牛仔裤,一件底色是深色带浅色花纹的T恤,冬天时会套一件美特斯邦威式的外套。而一个穿棕色皮鞋黑色短袜的女人,则通常会穿着灰色长裤,浅色毛衣,质地厚重的外套,和一条黑白飞鸟格的围巾。

这个癖好由于经过岁月的洗礼而变成了一种精湛的独门秘技,不断地臆测和不断地印证,使得我的判断几乎达到八九不离十的程度。观察得多了,心里也就有了一个公式,各式各样不同遭遇的鞋子就是这公式里的自变量X。注意到这个女孩子,就是从这个公式开始。

 

在我每天早上坐的公交车上,有一个总是穿着古怪衣服的女孩子。她不仅衣服古怪,并且古怪的衣服还很多。几乎我每一次看见她,她都穿着一件不同样子的古怪衣服。所以,这直接导致了,我从鞋子推断衣服的公式完全不适用于她的身上。

她通常坐在最后一排的右数第二个座位。膝盖上整整齐齐地码着和她的衣服同样古怪的包,和裹得严严实实的便当盒。她不像同年龄的女生用听音乐来打发塞车的无聊时间,她总是很安静地看着窗外,偶尔闭上眼睛浅睡一会,时间也不会很长。

她是一个长得很清秀,略微带有一些男孩气的女生,短发,齐眉的流海,年龄和我差不多。身板单薄,没有曲线,不论是裤子或者裙子,穿起来都很中性。她的衣服不仅是样式稀奇,并且五彩缤纷。我常常看看她,想这么安静的女孩子怎么会穿那么古怪的衣服,就好像看到一个妓女穿得很守妇道。可更古怪的是,这个女孩又把那些古怪的衣服穿得极其规矩、恰如其分,以至于我挑不出她的装扮中有任何不自然的部分。

猜想她是水瓶座的人,精灵古怪,奇思异想甚多。当然,也不排除她可能是处女、巨蟹这一类特仔细特较真特守规矩的星座,因为她总是会提前一站立到车门前,等到站的时候稳稳当当地下去。不像我,每次都要耐到最后一个十字路口过了,才火药味十足地冲过去。

 

我想,我喜欢这个女孩子的原因,可能是她色彩斑斓的古怪衣服,总是会唤起我对这个世界的知觉。只是看着她,我就会惊奇地发现,其实在我的心里仍然有那么强烈的对色彩的渴望,哪怕我身上的颜色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永远少于三种。脑海里不自觉得地就自动浮现出各种各样奇怪的色彩讯息:春天枝头新芽的嫩绿,冰箱里带着香气的柠檬黄,橱窗里model身上妖艳的桃红,蓬克们头上杂乱诡异的紫色,法拉利奔放华丽的正红,北海道冬日漫天的纯白,马尔代夫清澈的湛蓝……

于是情不自禁地就看向了车外,打开心里的那扇窗子,色彩飞进来。

 

我相信她是个每一天都活得很精彩的女孩子,她的世界和她古怪的衣服一样五彩斑斓。她常常会让我想到某本书里看到的一句话,

我们都是心里怒放着红玫瑰的女子,连出门买包盐都渴望遭遇爱情。

 

 

两个男生

 

在车厢最后一排左数的两个位置上,常常可以看到两个学生样的男孩子。高的那个总是坐在靠窗的一边,头发理得很干净,稍稍偏瘦,喜欢穿T恤,看起来应该是个读书不错的学生。

另一个男生稍矮一些。他和高的那个男生不一样,他很少穿T恤,可是他有很多的衬衫,白色,粉红色,竖条纹的,和深蓝色格子的。高中的时候很喜欢男生穿衬衫,觉得很干净很有味道。在公司待久了,每天看见的男人都是衬衫加西装,于是开始怀念起从前那些穿着阿达T恤耐克球鞋和Umbro外套的男生们,打完球后脸上淌着汗手上拿着矿泉水瓶子一边喝一边走进教室的模样。很臭,可是很帅。

他们像所有叛逆期的学生一样,从来不把校服好好地穿在身上。总是在穿了自己喜欢的衣服后,随意地把校服套在外面。黑色的制服和彩色的便装产生强烈的对比,固执和冲动,低调和张扬,乖巧和叛逆。一切看来那么矛盾的事物在他们的身上却显得那么和谐,只因为他们贴上了十七岁的标签。

那时的我们又何尝不是。总是想尽一切办法地缩短穿校服的时间,厌恶一切被贴上共性标签的东西,个性是我们唯一敲锣打鼓卖力吆喝的主题。而现在,我却常常想要再穿起那条我总是嫌太长的格子裙,和那件我觉得还不够可爱的小西装。不是想要装嫩,只是想再感受一下那个时候,每一天的我都是用怎样的心情度过的,那时候的我们是怎样地年轻富足,以至于现在是如此地难以知足。

可我的校服都去了哪儿呢?

 

这两个男生也都比我早上车。他们有时各捧一本武打书入味地看着,有时一起听PSP里的音乐,偶尔会交流一下,但并不多。我常常坐在他们的前面,和他们同一站下车。与那个色彩女生不同的是,我和他们有过两次短暂的交流。

一次是下车时,我看见PSP的耳机线从那个稍矮的男生的书包里掉出来,漂亮的纯白色耳塞掉落在不那么干净的车厢地板上,顺着男生的脚步滑行了那么两三米。我几乎是出于条件反射地跑上前,拍了拍他的肩。他回过头,脸上是高中男生特有的好奇却不防备的神情。我说,你耳线掉地上了。他看了看,不好意思地笑,不好意思地跟我说谢谢。

另一次也是那个稍矮的男生。我上车的时候,看见只他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他常坐的位子上,而靠窗的位子,空着。我坐了过去,因为那也是车厢里最后一个空位了。男生在我右手边玩着PSP,我看了一会,然后想象那个高个男生没有出现的理由。生病了?家里有事?翘课了?还是……吵架了?每一个理由似乎都很有可能,我就在我的遐想里睡了过去。

那时还是冬天,阳光一点都不毒辣,照在脸上还是毛茸茸的感觉。我就在这种阳光下,打了个舒服的盹然后睁开眼睛。我瞄了瞄窗外,没有坐过头。心里舒了一口气,转过头想看看PSP里冲到哪一版了。然后,我就看见了那个男生的眼睛,大而明亮。他正在看着我,像看一个很熟悉的人。

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第二次交流,如果眼神的交流也算交流的话。

 

 

 

再一个女生

 

遇见这个女生很蹊跷。前一天晚上,妈妈还很严肃地跟我提了开双眼皮的事,被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第二天就在车上碰到了一个显然刚刚动完双眼皮手术的女生。见鬼了……

这个女生和从前的我很像。长长的头发,很黑很直,喜欢穿跑鞋和宽松的裤子。其实,除了这些以外,她也不是很像我。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会看着她,就想到别人看着我的样子,以及我从前的样子。

如果不是工作的原因,也许我到现在还是留着齐腰的头发,穿着NIKKO的登山鞋吧,呵呵。我不想去评判哪一个我比较好,因为我不能说这两个哪个更接近于真实的我,而我又更喜欢哪一个。想要成为怎样的人是一回事,必须成为怎样的人又是另一回事。我们一边叫嚣着,走狗的路,让猫说去吧,一边又不时地察颜观色着别人的眼色和神情来确认自己的taste。我们总是在寻找着某个平衡点,在想要成为和必须成为的我们之间。

有人说,这种生活态度,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中庸之道。一面有着不可侵犯的理想,一面又不断地向现实妥协。就是这样,我们不知不觉地成为了我们曾经最害怕变成的人——大人。不是彼得潘想成为的不一样的大人,而是一个装潢华丽、操控自如的算盘。赚了多少,亏了多少,赢了谁人,输了谁家,斤斤计较,步步为营。

曾经不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厌恶大人的么?而现在的我们又是怎样呢?

 

女生的双眼皮一天比一天看上去自然。她依然每天清晨长发飘飘地站在公交车站等车。她穿着跑鞋和宽松的裤子,像极了曾经的我。她唤醒了我曾经那些所有天真的想法和可笑的理想。

可是,这个世界还是需要一些天真和理想的,不是么?

 

 

又一个男生

 

他是个可以停掉时光的男生。

因为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的时间就好像停了那么几秒。

 

好几次我都坐在他的后面,很冷的冬天,他也就只是一件薄薄的T恤加羽绒服。酷似龙泽秀明的侧脸在秋天的晨曦里,有让人心动的轮廓。很久都没有写心动两个字了,今天却写了两次。一次是下午聊天的时候和朋友说起从前在大学里迷恋的一个男生,而另一次竟然是用在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身上。人生真是不可思议的迷藏,兜来转去,又是一段回忆。

他的头发是好看的麦黄,有点长可是很干净。流海在挺直的鼻梁上投下晦暗不明的阴影,他的眼神我一次都没有看清楚过,所以我一直都只是单方面的坚信,应该是透明的琥珀色,不掺任何杂念的,却有自己的固执。

偶尔他会带着PSP,但从来不玩游戏,只是看一些片子。他的手指洁白细长,指甲剪得短而整齐。他就这么静静地看,车开车停,人来人往,他都头也不抬地。天塌下来也好,都仿佛与他无关。

从他的场里,我读不出任何的故事。从来都不知道他是在哪一站上来,又是哪一站离开。是学生,还是忙碌的上班族。身上找不到任何可以隐藏故事的饰物,项链、戒指、耳环、,一概没有。也没有包,不带早饭,不看报纸。我绞尽脑汁构思关于他的故事,华丽的,平凡的,坎坷的,如电影情节般的,然后再一一推翻,不厌其烦地重新编织。

我们都是灰白色的凡人,可我们心里却藏着色彩斑澜的梦。我们需要一个入口,通往内心的世界尽头。某个人,某件事,在空气的磁场里触动了那个隐密的开关。啪,在一瞬间我看见了另一个世界的我。我用我的想象构造他的生活,构造出来的究竟是他的故事,还是我的故事?他邂逅的是我憧憬的女孩,他经历的是我向往的生活,他拥有的是我失去的自由,他带着我的倔强来嘲讽我举旗不定的信仰。

我开始理解艺术家们为什么会把一些模特奉为自己的灵感女神了……他只是坐在那儿,就可以坐成一道风景。镜头定格,时间停止。那些究竟是他的故事,还是我的故事都已经不再重要。

 

 

和一条狗

 

这是一条被养在五金店门口的苏格兰牧羊犬。可是我一直称呼它为神父,因为我一直坚信它的前世一定是位身穿黑色长袍,胸挂银色十字架,听人忏悔为人祷告的神父。

神父有着一双我看见过的它的同类中最善良而平静的眼神。它的年龄本应远远地小于我,可是它的眼神却总是告诉我,它有着远比我丰富的阅历。隔壁馄饨店哭闹的孩子,是它忠实的信徒,一有空闲和困惑就会来找它倾诉。它用和大人们不一样的方式教她人生的真谛,多听少说,外韧内敛,缜密思考,迅速行动。

每一日,无数的人群从它的面前经过,它不知疲倦地聆听来自他们内心深处的声音。每一个路人的快乐悲伤怨愤纠结,都源源不断地注入神父的目光里,它一刻不停歇地为他们的灵魂祈祷。它看得到每一个人的命运,冬日的夜里它总是扬起头久久注视着银河那头充满玄机的星轨。

我常常想,神父之所以以牧羊犬的身份出现,也许是因为它厌倦了作为人类的太多不如意和不得已吧。或许它也想远离只属于人类的语言和智慧,这两样本都是为了让这个星球更美好而生而繁衍,却在不知不觉中被更多地用来作为互相攻击和伤害的武器。不过那都只是我的猜测,也许神父只不过欠了上帝一个人情而已。

 

 

 

 

 

佛说,满世界都是天使,只是世人盲了心眼看不见。

我想我有五个守护天使,他们以不同的形态藏身于我上下班的路上。第一个天使唤醒了我对生活的热情,第二个天使带我找回了过去温暖的时光,第三个天使让我得以以旁观者的身份客观地看待自己的生活,第四个天使为我打开了通向世界尽头的路,还有那条神父转世的牧羊犬每一天不厌其烦地告诉我,这就是生活。

 

其实,很多人和事因为常见而被无视,可习惯的同义词就叫作麻木。生、老、病、死,难道仅仅是一条颠扑不破的规律么?大智慧大道理俯拾皆是,只看世人是否有停下脚步弯腰去拾的觉悟。真理总是长得其貌不扬,需要用心探求,才能发觉内里的惊心动魄。

 

 

 

 

November 30

金融海啸&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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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海啸终于还是排山倒海而来了。

在美国房市一挫再挫的时候,我们都还只是读着报纸看着新闻,揣测着那里的浪涛是否会翻腾到这里。而现在,这波巨浪真的演变成了不可阻挡的海啸,涌向这个星球的所有角落。电视里充斥着解释这个现象的财经节目,每一个被称为专家的人都在这一时刻扯开嗓子侃侃而谈。大家都说是监管力度不够,大家都说是大公司操作的猫腻太多,大家都竭尽所能地斥责和诋毁那些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的大厦,甚至当中有一些还是在不久前被这群人所拥护的。

我听着他们的解释想着这一切。我想起朋友发给我的一封解释房价为什么这么高的邮件,比那些专家都要简洁明了。邮件里说的是一只小猪买房子的故事。一只小猪积攒了一辈子,存下了5元钱。它准备用3元钱买地,2元钱造个房子。这件事被同样没有钱的狐狸知道了,于是它勾结了拥有财富的狼。狐狸告诉小猪,土地都是公有的,如果小猪要盖房子就必须先买块地,价格200元,如还要造房子则另需要100元。并且狐狸建议小猪,如果它没有钱的话,可以向狼借,只要付一些利息就行。于是小猪就按照狐狸的话去做了,从此成了一个房奴。而狐狸和狼则从中分得了利润。

 

小猪辛苦地工作,它以为它的钱都是给了它的小房子,但事实上它的钱都落入了狐狸和狼的钱包里。……这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榨取剩余价值的例子,过程和原理极其简单。中国的俗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所谓的海啸也只不过是由一个一个小浪一阵一阵小风积累而成。只不过,当去榨取的人多过被榨取的人,当榨取的价值远远大于可以榨取的价值,炼狱之门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

小猪是善良却无知的底层公民,它没有权利没有钱,有的只是想好好生活的愿望;狐狸是奸诈狡猾的投机商,它也没有钱,可是它有一肚子坏主意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狼是有钱的银行家,它没有什么智慧,可是它有罪恶的资本和贪婪的欲望。所以有时候我会想说,这个世界的经济崩溃也好、政治腐败也好、文化没落也好,其实只不过是一遍遍地在印证人性的堕落罢了。贪婪、嫉妒、仇恨……欲望像绑住普罗米修斯的铁链坚不可摧,而谁又会是那个来将我们救赎的赫刺克勒斯?

 

一直很向往那些隐蔽在世界各地的小城镇。那种小镇不用很大,人和人之间即使不知道姓名也几乎都有一面之缘。每家每户的窗台前都有鲜艳美丽的花朵,开门关门时有好听的铜铃叮当作响。那里的人并不富裕,没有巴黎的华服,女人都穿着简单舒适的麻布裙子。港口也没有摩那哥以百计算的私人游艇,男人都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山坡和房屋之间。他们的娱乐活动几乎与电视和PSP无关,孩子们都吃着冰淇淋巴答巴答地跟在哥哥姐姐身后去看镇上的街头表演。

 

当人的欲望变得简单时,生活就会容易得多。所以,与其去批判那些漏洞百出的游戏规则,不如讲讲人性的贪婪吧。那些在90年代亚洲金融风暴后说再也不会犯错,和那些对于不再让别人有错可犯信心满满的人,只不过还没有明白人的本性是多么顽固而已。

 

我不知道在哈佛那个全世界闻名的商学院里,当那些精英捧着厚厚的书本钻研着未来要如何把手上的财富运用一些农民伯伯不明白的道具,或是工人叔叔不知道的信息变成更多的财富时,他们是否深刻了解了财富是不会凭空增多的,不是创造出来,便是从别人那里掠夺而来。当然,我没有要批判金融界人士的意思,毕竟大多数那个行业的人也只不过是为人打工收人钱财而已。我只是看到了太多丝毫没有被金融风暴波及依然酒醉金迷声色犬马的CEO,而更多的是丢了工作没了保障卖了房子饿着肚子的人。这一刻,现实是无奈的,人性是残酷的。

 

我没有想要拗正人性,这本身就是一件非人性的事。我只是觉得,也许应该在所有闻名的商学院里安排一些类似《如何实现全人类的均富》、《关于真正的快乐》之类的课程,甚至有条件的话,真该带他们去非洲或是中东的一些地方看一看,那些喝口水都要翻座山,或者翻了山都没有水喝的地方。并不是期待这些人在未来可以成为大慈善家,只是想说,有时候也要懂得适可而止。财富并不是人生唯一可以追求的东西。欲望只会蒙蔽我们的双眼,而骄傲则会招致灾难。

可以的话,我真希望这个世界多一些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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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了人性,回头再说说美国吧。

我喜欢奥巴马,不仅仅是因为他慷慨激昂的演说,而是因为他让我想起了一百年前那个充满梦想的美国。那些穿着牛仔裤去西部淘金的人,那些挽着袖子在荒地建造家园的人,还有那个没日没夜做着实验给世界带来光明的发明家。是希望给了他们勇气,是梦想激发了他们的智慧。正是那群脚踏实地、真诚勇敢的人创造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美利坚共和国。那是多么繁荣的时代啊,那是所有人都向往和憧憬的美国。而现在呢?

我不是指经济,因为无论如何,美国还是全球经济的方向标。我是说他们的文明,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崩溃。

他们成为了挑起战争的和平杀手,他们的土地成为了校园枪击案的乐园,他们的领袖被做成可笑的Flash在整个星球内流传,他们的人民甚至被评为全球最不受欢迎的游客。傲慢,自大,无礼……他们真该集体向他们的祖先鞠躬磕头。所幸的是,终于出现了一个似乎与他们不同的人,并且这个人成为了他们新的领袖。

 

不仅仅是奥巴马,让我同样眼前一亮的还有今年八月到中国来的那群年轻人。他们的体操宝贝肖恩,和他们的外星人运动员菲利普斯。

他们值得被期望并不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领域有伟大的建树,而是我在他们身上似乎又看到了他们祖先的身影。他们身上充满了勇气与梦想,他们勇往直前奋力拼搏,然后在胜利之后露出的笑容干净纯粹。他们彬彬有礼,孝顺父母,热爱家乡。他们刻苦耐劳,忍受极端的训练,又积极乐观,笑着接受失败。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能代表美国的新一代,但至少他们的的确确地made in USA

 

有那样的领袖和这样的公民,让我们估且对美国的未来抱有一些信心吧。

马丁·路德·金的话像个预言般又回荡在耳边:无论肤色无论出生,每个人都有圆梦的权利!只要你肯努力!

 

 
 

Julian